安阳新增35种门诊特定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内附药品目录)
记者近日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参保人员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参照《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的通知》,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进行了调整。
为确保国家谈判药品等惠民举措及时落地,市医保局参照全省统一门诊特定药品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门诊特定药品实行分类管理。
据了解,本次新增纳入医保报销的35种特定药品包括曲前列尼尔注射液、多拉米替片、阿兹夫定片、洛拉替尼片等。这些药品很多是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艾滋病、脊髓性肌萎缩症、白血病、非小细胞肺癌等重特大疾病的临床必需药品,疗效确切,将会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减轻其用药负担。另据了解,特药除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一年为一个治疗周期,并实行“双通道”管理。完成特药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可选定我市一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取药,直接结算,或选定一家我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同时,选定一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处方流转,由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电子或纸质处方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取药,直接结算。
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调整安阳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参保人员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参照《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3〕16号)精神,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和调整门诊特定药品的支付范围及标准与豫医保中心〔2023〕16号保持一致。
二、安阳市市直门诊特定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县(市、区)门诊特定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由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并报市医保中心备案。
三、本通知自2023年4月15日起执行。2023年4月15日起至本通知印发前发生的符合门诊特药使用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追溯报销。
2023年5月4日
附件如下:
附件1.《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3〕16号).pdf
附件2.安阳市市直门诊特定药品(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pdf
附件3.安阳市市直门诊特定药品(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pdf